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尺寸/重量
長度(X軸):20.4cm 寬度(Y軸):42cm 重量:4.8g
文物描述
本件屬於木屐蘭洪家文書其中一件,為明治29年(1896)8月,洪定邦將座落在茄苳腳的水田,以銀30大元庫平21兩,賣斷給木屐囒庒洪長遠。此田已編入魚鱗冊地寬字第104號,田地經丈量為4厘6毛8忽。洪定邦因乏銀缺用,將此田賣於洪長遠所有。賣方保證此地來歷清楚,如有典讓、借貸等不明情事,概與買方無涉。代筆人莊波臣,中間介紹人蘇榮,見證人妻王氏。 此契背後已托裱,契面有破損已修補,部分損及契上文字。此契蓋「蘇榮」、「洪定邦」2印,略顯模糊。此契地號編入「魚鱗冊寬地字」,值得後續繼續研究解讀。此契可了解中部埔里地區土地買賣的情形,契約內因已清楚丈量田地面積,如能換算賣斷金額,將可得知埔里社地的價值,對明治年間埔里、魚池的地價可有更進一步的了解。此契契尾為08030-0077〈明治35年4月洪長遠契尾〉,契約具連續性與珍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