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25.1cm 寬度(Y軸):17cm 高度(Z軸):1.2cm 重量:246.1g
文物描述
本物件為1915年《大正四年臺灣南部匪徒討伐警察隊記念》,於大正4年(1915)12月30日發行,內容為噍吧哖事件當時的寫真,清楚記錄已被逮捕的余清芳像、西來庵王爺廟、噍吧哖支廳等。噍吧哖事件為余清芳、羅俊、江定等不滿日本殖民政府的人意圖發動武裝抗爭,建立自己的領導政權,也稱為「余清芳事件」。又因他們常出沒西來庵的王爺廟聚會,密謀起事,因此也被稱 「西來庵事件」。余清芳等人原訂在公元1915年的8月發動抗爭,但在5月底就為日本殖民政府所覺察,不久羅俊被捕,余清芳等人決定與江定等地方領袖所領導的武裝組織聯合,並發動了一連串的攻擊事件,燒毀許多派出所,殺害數10名日本和臺灣警民。然而到了日本警察和軍隊反攻,雙方在噍吧哖虎頭山交鋒,余清芳等人敵不過日方的機關槍和大砲,死傷慘重,日軍除了擴大搜捕行動,也對百姓進行報復性的滅庄行動,直至余清芳、江定被捕處以死刑,事件才告落幕。
參考資料
1.周宗賢,〈論噍吧哖事件的發生與政治、社會、經濟的關係〉,《淡江史學》20期(2009.3,臺北),頁63-89。
2.康豹,〈染血的山谷──日治時期的噍吧哖事件〉,《中央研究院學術諮詢總會通訊》15卷2期(2007臺北),頁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