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42.3cm 寬度(Y軸):32.6cm 重量:19.8g
文物描述
本文物為1936年(昭和十一年),陳麟先生擔任土庫庄第七保保正時期,協助虎尾郡守高木秀雄,指揮保甲民進行道路補修作業有功,所授予獎狀與紀念品。
在日治時期進行保甲制度後,訂定〈保甲規約〉,當中規定對於一般道路,保甲負有小破修繕的責任,協助進行道路的開拓與修繕是保甲民應盡的奉公行為。因此保正與甲長會協助警察指揮保甲內的人民,一同進行道路的修繕與開鑿。
參考資料
洪秋芬,〈日治初期葫蘆墩區保甲實施的情形及保正角色的探討(1895-1909)〉,《中
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34期(2000,臺北),頁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