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39cm 寬度(Y軸):27.2cm 重量:8.8g
文物描述
1. 本件為謝淑玉女士於民國58年4月4日兒童節,當時就讀臺南縣佳里鎮佳興國小三年級,因品學兼優獲頒佳里鎮模範兒童獎狀。獎狀印刷內文:「查佳興國民小學三年級學生謝淑玉 德智體群四育均甚優異 堪為一般兒童之模範 茲選為本年度本鎮模範兒童 特給獎狀 以茲鼓勵 此狀 右給謝淑玉收執 佳理鎮長林四河 中華民國六十年四月四日」。
2. 兒童節是專門為兒童所訂定的節日,目的在鼓舞兒童並喚起各國家、社會注意兒童教育、養育及保護的意識,以期能培養身心健全發展的兒童。1925年8月54個不同國籍的愛護兒童代表,在瑞士日內瓦舉行「兒童幸福國際大會」,並通過「日內瓦保障兒童宣言」,以重視兒童福利、營造兒童健康幸福、快樂成長的環境,自此各國政府紛紛響應先後訂定了「兒童節」。臺灣戰後兒童節主要依循中國大陸於民國20年「上海中華慈幼協會」發起、教育部於民國21年正式實施4月4日之中華民國兒童節。一般學校慶祝兒童節的方式主要以表揚過去一年來在學習領域表現優異、熱心公益、樂於助人、或有特殊優良表現堪為同學表率的小朋友。選拔程序通常由級任老師或班上同學依選拔資格,提出候選模範兒童名單,由同學票選產生。各班模範兒童代表該班參選,選出1-2位全校模範兒童代表,之後再參加鄉鎮或縣市模範兒童選拔與表揚。
參考資料
兒童節,維基百科。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5%92%E7%AB%A5%E7%AF%80(瀏覽日期2014/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