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39cm 寬度(Y軸):27.9cm 重量:2.2g
文物描述
本件文物為台灣省參加1948年第七屆全國運動大會籌備委員會所發的公文,內容為陳文炎先生達到參加第七屆全國運動會的標準,全國運動會發函,希望虎尾農工准公假一個月讓陳文炎先生能參加比賽。第七屆全國運動大會依規定原應於1937年於南京市舉行,但因中日戰爭,全國運動會停頓13年,戰後終在上海市舉行,參加單位遍及海內外,包括華僑與全國路海空勤警等單位,這也是戰後臺灣首次以台灣省名義參加全國運動會。
參考資料
行政院體育會(2011),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體育專輯,頁65。臺北市:體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