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38.8cm 寬度(Y軸):30.5cm 重量:26.8g
文物描述
此物件為當選證書,發文者為臺灣省各縣市議會議員選舉監督陳錫卿,受文者為劉樹森,頒發日期為1964年2月,主要內容為證明劉樹森當選1964年臺南市議員。 本物件的持有人為劉樹森(1913-2008),為臺南市的第六屆議員,他出生於河南省信陽縣,畢業於河南開封甲等工專,後投筆從戎加入軍隊,並先後擔任陸軍少將師長、河南省信陽縣長暨成防司令,另也曾擔任團主任支隊司令、團主任團長、代理縣長。劉樹森來臺後定居於臺南,並擔任國民黨臺南市黨部第二組長,女兒為曾經擔任成功大學外文系主任的劉開鈴。 臺灣的縣市議員選舉始於日治時代,在1935年6月日本的臺灣總督府發佈《市會議員及街庄協議會員選舉規程》後,在該年的11月22日舉行全臺第一次市議員選舉,此次選舉,選出的議員官選、民選各半,而選出來之議員僅具議決權,不具有提案、質詢等權責。後在國民政府派員接收臺灣後,1945年臺灣行政長官公署公布「臺灣省各級民意機關成立方案」,並於1946年辦理間接選舉產生縣市參議員。1950年,舉辦了第1屆民選的縣市議員選舉,臺灣民眾得以選出為自身權益喉舌的議員。
參考資料
張素玢著,2004。臺灣全志(卷四)政治志黨團篇。南投:臺灣文獻館。任育德,2004。向下紮根:中國國民黨與臺灣地方政治的發展(1949-1960)。臺北: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系博士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