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尺寸/重量
長度(X軸):70.4cm 寬度(Y軸):41.7cm 重量:8.4g
文物描述
臺灣土地買賣慣習中,有所謂「找洗」之存在,也就是所有物轉移完成後,賣方可再向買方增添買賣或典讓價金。本件為同治9年(1870)3月,吳門孫氏給林旺立找洗园契字。在契字中載明,吳門孫氏先前曾賣埔園給林旺,現今由於家中人口繁多、食物不足,因此委託中人謝正向林旺再要出佛銀4大圓。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2。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