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尺寸/重量
長度(X軸):47.9cm 寬度(Y軸):51.4cm 重量:26.2g
文物描述
1.本件為同治10年(1871)謝南等三人仝立轉典田契字,謝南、謝秋、謝合三人,其祖父公開承典一塊水田,今三人與叔父鬮分後,土地坐落在大肚頂街廟前八份仔洋水汴下畔,每年繳納番大租2石,今天缺錢,將此田轉典給陳木盛,典價佛銀110大員,每員庫平7錢。即日金額收訖,由銀主前去掌管招佃耕作,收租抵利。2.「轉典」:出典人將土地或財產出典之後,承典人將典物再典給第三人。「鬮分」:為分配財產或遺產時,以拈鬮公平分配財產或決定先後順序。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58、61。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