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您,本作業功能,會使用到javascript呈現作業過程的訊息提示或功能呈現,操作過程請開啟「使用javascript」功能。謝謝。
Remind you that this job function will use the message prompt of javascript rendering process, please open the "use javascript" function. Thank you.

::: 同治9年劉萬象立承轉典備出現租併磧底銀字

點擊檢視本網站使用鍵盤操作相簿說明:
  • 向上鍵:照片選單顯示
  • 向下鍵:照片選單隱藏
  • 向左鍵:上一張照片
  • 向右鍵:下一張照片
  • ESC鍵:離開相簿
圖片授權聲明: 僅限公開瀏覽
文物名稱
同治9年劉萬象立承轉典備出現租併磧底銀字
登錄號
2010.006.0387
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歷史分期
1861-1875(清代-同治)
推測年份
1870~1870
年份描述
同治9年1月
創作者/製造者
立契人茅格該丹、伊男茅格該丹,代筆人陳灶運
產地源始/製造地
臺中
材質
紙質
尺寸/重量
長度(X軸):47.9cm 寬度(Y軸):51.1cm 重量:23.9g 
關鍵字
樸仔篱社、樸仔籬社、扒撻干社、該丹四老、茅格該丹、貼利谷
文物描述
1.本件為同治9年(1870)劉萬象立承轉典備出現租併磧底銀字,劉萬象承典扒撻干社番人該丹四老、伊男茅格該丹,位於頭汴大湖肚一塊水田,每年額租谷10石,今因缺錢,由劉萬象出資150大員承典,並支付磧底銀100大元。即日金額收訖,由銀主掌管收租。年限15年,從庚午年(同治9年,1870)到甲申年(光緒10年,1884)為止。文末批明,茅格該丹要求加收佛銀15大元,每元貼利谷2斗,本契約總收265大元。在場人蓋樸仔篱社之戳印,扒撻干社應屬於樸仔篱(籬)社。
2.「典」:甲向乙借款,將不動產的佔用使用權交付於乙方。將土地或厝地的權利抵押給別人,作為債權的保證。乙方(典主、債權人)可以用抵押物的收益當利息。「磧底銀」:田主施勞力將荒蕪地闢為田園,故田主將田地交付他人耕作時,向現耕作佃人收取土地改良費當作擔保之用。佃人不承耕土地時,該筆費用交還佃人。「貼利谷」:用土地或大小租向人借錢時,以該土地之收成稻穀作為利息。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5、47、56。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者
委託編目-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日期
2019/01/18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2/24
TOP
0 藏品申請清單
  • 目前無待申請授權藏品資料
查看授權申請
列表呈現最多10筆,可點選授權申請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