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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南照相攝臺灣全省警民協會代表大會攝影紀念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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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名稱
東南照相攝臺灣全省警民協會代表大會攝影紀念照
登錄號
2010.006.0126
類別
圖書文獻類 > 照片與相簿 > 人物
歷史分期
1945-1965(二戰後初期)
年份描述
民國41年1月8日
創作者/製造者
東南照相
產地源始/製造地
臺北市
材質
照片
尺寸/重量
長度(X軸):57.8cm 寬度(Y軸):20.3cm 重量:22.8g 
關鍵字
警民協會、警政廳、臺灣省政府
文物描述
1.本物件為一張黑白照片,是臺灣全省警民協會代表大會攝影紀念,在1952年1月8日拍攝。拍攝場景於室外,位於臺北警務處內部,建物上有布條上寫著「臺灣全省警民協會代表大會」。照片中共酉人,皆為男性,以西裝、警裝為主。照片上方有黑底白字寫上「臺灣全省警民協會代表大會攝影紀念 中華民國四十一年一月八日」,右下方則有「東南照相」及地址等字樣。照片本體稍泛黃,背面無字。
2.警務處,民國成立後,中央民政部改為內務部,內設警政司,京師內外城巡警總局改為京師警察廳;在地方,將各省巡警公所改為省會警察廳,後又改為省警務處。1945年中央成立行政長官公署,下設警務處管理全省警察行政,1947年5月15日,行政長官公署組為省政府,由警務處(警政廳)依臺灣省政府合署辦公施行細則規定,管理臺灣警政。1972年,臺北市改制為院轄市,將警政司擴充為「內政部警政署」,並與臺灣省政府警務處合署辦公,至1995年署處分隸,1999年精省後,警政廳併入警政署,臺灣省政府警政廳走入歷史。戰後國民政府遷臺為加強地方治安及維持秩序,在全臺各地成警民協會全省成立警民協會。此張為在臺北警務處內部所拍之全省警務協會代表大省主席吳國禎出席合照。
參考資料
機關簡介,沿革,中華民國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npa.gov.tw/NPAGip/wSite/ct?xItem=45740&ctNode=12571(瀏覽日期:2019/08/31)。
編目者
委託編目-社團法人臺灣歷史學會C
編目日期
2019/11/20
最後更新日期: 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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