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27.3cm 寬度(Y軸):23.4cm 重量:19.4g
文物描述
此物件為「第一屆國民大會第四次會議主席團攝影」合照,時間標註為1966年(民國55年)3月5日,背景為臺北中山堂。 本物件提到1966年的第一屆國民大會第四次會議,此次會議最重要的決議是修訂《動員戡亂臨時條款》,此條款擴充了總統在動員戡亂時期的職權。第四任總統副總統選舉也在該次會議中舉行,由蔣中正當及嚴家淦當選正、副總統。 國民大會於1948年3月29日首次召開,而後持續運作長達58年。孫文結合「代議制度」以及中國的「郡縣制度」創設國民大會,與美國的選舉人團、蘇聯的最高蘇維埃等機構相似。孫文原先希望在中國建立直接民權制,但受限於人口過多、幅員遼闊、知識水準偏低等因素,只得以國民大會為媒介,行使上承全民、下監政府的職權。在國民大會第二次會議中,代表們決議持續行使《動員戡亂臨時條款》,使總統的任期無所限制,而在1960年至1972年間對該條款的四次修正,擴大了總統以及國民大會的權力。此外,大法官釋字第76號解釋文中「第二屆國大代表如未能依法全國(含中國)選舉前,都由第一屆代表持續擔任」之內容,使得國民大會成為「萬年國會」,這種狀況,直至解嚴、修憲之後才得以消解。
參考資料
國民大會,文化部臺灣大百科全書,http://nrch.culture.tw/twpedia.aspx?id=3854(瀏覽日期:2020/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