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20.5cm 寬度(Y軸):28.5cm 高度(Z軸):0.2cm 重量:11.3g
文物描述
本件為昭和3年(1928)4月13日,鄭炎、吳幸、邱若、黃狗、邱補、許天俊、樊乳給臺南州知事片山三郎之官有原野貸下願,希望承租臺南州斗六郡大埤庄(位於今雲林縣大埤鄉南和村)未查定地兩則,一則8甲1分,一則6甲9厘,作為甘蔗種植之用,租借五年,租金依政府規定。契約中亦載明,頭年先付租金,種植成功則向官府買下土地。(原文如下)(第一頁)官有原野貸下願 臺南州斗六郡大埤庄未查定地 第一號原野八甲壹分 仝所仝 第二號原野六甲九厘 一、使用目的:甘蔗栽植ノ為メ 二、期間:五ケ年 三、料金:御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