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44.8cm 寬度(Y軸):33.1cm 重量:30.9g
文物描述
1.本物件為許炎持有煙草店頭陳列競技壹等賞,為紙質,為長方形,外圍有線條邊框,為獎狀,內有「賞狀」、「鳳山組合員」、「許炎」、「一、煙草店頭陳列競技」、「壹等賞」、「審查長 專賣局高雄支局長平山益男」、「右審查之成績ニ依リ兹ニ之ヲ授與ス」、「昭和十二年五月二十一日」、「鳳山專賣品小賣人組合店頭陳列競技會長」、「鳳山專賣品小賣人組合長星村七郎」黑色字樣,下方有2個紅色方形蓋印,物件已泛黃。
2.日治菸酒經銷,日治時期由於菸酒為專賣品,其販售制度受政府所規範,專賣局將菸草之販售權授與民間商人,初期菸草之經銷過程為專賣局-元賣捌人-仲賣捌人-小賣人-消費者,後將元賣捌人與仲賣捌人合一,統稱賣捌人;酒則借鏡菸草之先見,專賣之初便以專賣局-賣捌人-小賣人-消費者此一模式施行,賣捌人為經銷商,負責區域性的販賣業務,由專賣局直接指定,須符合特定資格條件尚可出任,小賣人為零售商,直接販售給消費者。
參考資料
1.顏義芳,2014。日據時期賣捌人史料選編,頁:Ⅶ-Ⅹ、81-82。南投縣: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2.蕭明治,2014。殖民樁腳:日治時期臺灣煙酒專賣經銷商,頁:41-47。新北市:博揚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