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26.9cm 寬度(Y軸):39cm 重量:6.6g
文物描述
此物件為宣傳單,標題為「敬請投給第3號」,為候選人王奕棋競選文宣。此文宣為單面印刷,共分上下兩部分,上半部為「王奕棋公辦政見時間地點」表格,以及仿選票格式的圈選示意圖;下半部為剪報一則〈對「蘇南成」接受考驗的看法 「我見我思」詞見於文 「公是公非」必須判明〉(臺南市民蔣震宇),剪報旁以手寫字跡印有「不平則鳴 杯酒受愚 卜少夫越洋助選 臺南市民蔣震宇深為感忿」。文宣左下角列有承印廠商資料。 此文宣的主角王奕棋為知名律師出身,曾任臺南市議員、臺南市議會議長、國民黨省黨部委員。 此物件與臺灣地方自治有關係。1945年國民政府接收臺灣,並公布一系列關於地方自治的行政命令,如:《臺灣省各級民意機關成立方案》、《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等。此時期,地方政府相對欠缺資源,且無法對上級政府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受到中央政府管制。此狀況一直持續到1990年,在「三月學運」、「國是會議」所催化的一系列的憲政改革之後,才開始改變。後在1999年《地方制度法》發佈後,地方自治方得以正式落實。
參考資料
黃錦堂,1999。展望「精省」後地方自治法之發展,新世紀智庫論壇,5:6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