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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省政府民政廳製《民政廳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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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名稱
臺灣省政府民政廳製《民政廳廣告》
登錄號
2005.010.0149
類別
器物類 > 政治社教 > 文宣告示
歷史分期
1945-1965(二戰後初期)
材質
紙質
尺寸/重量
長度(X軸):27.3cm 寬度(Y軸):72.1cm 重量:43.3g 
關鍵字
臺灣省政府、村里會議、地方自治
文物描述
此物件為標語,製作單位為臺灣省政府民政廳,白底藍字,內容為「村里民大會是促進地方自治基層建設的集會。」
  現今臺灣村里鄰地方制度始於1945年行政長官公署為便於管理而發布「臺灣省各級民意機關成立方案」,其中本件所提到的村里民大會,最早始於1946年開始舉辦,而相關實施辦法中華民國政府來臺後於1949年先後發佈「臺灣省各縣市村里民大會推行辦法」、「臺灣省各縣市村里民大會政治訓練辦法」、「臺灣省各縣市政府督導村里民大會成績考核獎懲辦法」,明令村里民大會為政令宣傳、促進自治、政治訓練的重要場域。村里民大會相關規定皆是行政命令並由省政府、中央政府一手掌握,此狀況直到1999年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而制定「地方制度法」後,村里民大會的相關規定才真正的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中。
參考資料
蘇景亮、解從琳、蔡濬宇,2003,日本時代(1895~1945)臺灣的地方行政制度變遷之研究,政治學學報,創刊號:169-188。
編目者
委託編目-亞洲數位典藏02
編目日期
2020/08/21
最後更新日期: 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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