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尺寸/重量
長度(X軸):52.6cm 寬度(Y軸):23.6cm 重量:3.8g
文物描述
本件為光緒16年4月14日(1890年6月1日),鍾金昌給能觀等立承耕契字。在契字中載明,老北勢(位於今屏東縣內埔鄉富田村)牛埔莊鍾金昌向新北勢莊本家利友公嘗內(嘗為祭祀公業之意),經理能觀、發春等承租水田壹處,座落土名份仔庄內濫仔底(今屏東縣內埔鄉興南村)。雙方約定早季給租谷15碩,冬季15碩(臺灣一年可以兩獲,稱為早晚季或早冬季;碩為石,即10斗之意),另給押金15碩。租期自庚寅冬起至乙卯(1890~1915)止,賃滿之日再行酌議。(全文如下)立承耕字人老北勢牛埔莊鍾金昌,今來向得新北勢莊本家利友公,嘗內經理能觀發春等贌過水田壹處,老北勢直圳背下叁坵直透東勢溝,其田大小坵九坵,梅溪會下半份田號界址,原契書內明,即日言定早季贌穀拾伍碩,冬季贌穀拾伍碩整,豐荒而無加減,不得少欠。即日做去防租穀拾伍碩整,倘有少欠,即將防租穀扣抵,清外任從田主起耕,另招佃,不得異言,今欲有憑,乃立承耕字一紙付執為照。一批明其田限五賃庚寅冬起至乙卯止,賃滿之日再行酌議,立批。 又批明即日做有防租穀壹拾伍碩正,至起耕之日一足除扣清白,立批。 光緒拾六年四月拾四日立承耕字人老北勢鍾金昌(印:鍾金昌)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7。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