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尺寸/重量
長度(X軸):48.2cm 寬度(Y軸):23.3cm 重量:2.8g
文物描述
本件為光緒15年11月24日(1889年12月16日),鍾臺觀(觀為敬稱之意)、鍾高觀仝侄鍾光前等給鍾俊觀、鍾璇觀、鍾能觀、鍾光仁、鍾光明等立杜贈水田字。在契字中說明,鍾臺觀之兄鍾舉觀,將座落於新北勢莊(位於今屏東縣內埔鄉富田村)之地基壹所杜賣給宗貴叔嘗(嘗為祭祀公業),價銀100大圓。今因鍾舉觀欠宗貴叔嘗內部分金額但無法償還,因此在鍾步上、鍾光儀、鍾光增等人的見證下,請宗貴叔子孫鍾俊觀、鍾璇觀、鍾能觀、鍾光仁、鍾光明等人再出佛銀24圓。本件代筆鍾光前。(全文如下)立杜贈地基人臺觀、高觀仝侄光前等,先年承舉觀兄手杜賣有新北勢莊心地基壹所與宗貴叔嘗內承買,價銀壹佰員。其地基界址悉載原杜契內分明。今因兄手欠宗貴叔嘗內數目無所措完,乃思此地基未贈,故席請宗貴叔子孫俊觀、璇觀、能觀、光仁、光明等向贈出陸捌佛銀貳拾肆員,以完此數。即日銀字兩交 明白,中間並無短少等情,自贈之後永不得言贈,亦永不得言贖。今欲有憑,立杜贈字壹紙,付執為照。 即日批明實領到贈字內陸捌佛銀貳拾四元正,立批。 步上 在場見光儀 的筆光前 光增 光緒拾伍年十一月廾四日立杜贈地基字人臺觀(印:臺觀)高觀(印:高觀□□)仝侄光前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54。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