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11.2cm 寬度(Y軸):12.7cm 重量:0.8g
文物描述
1.本物件是1張來自臺灣電力公司的表燈電費收據,持有人是陳江山,電號是375,電費收據時間是民國36年(1947)7月份,費用是新臺幣176元整,含50度以下(5元)17度為100元,加上內線租費8元有7個單位,為56元,加上電表租費10安培的1個單位,20元,加總為176元。並有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臺灣電力公司臺南區辦事處收費之章、臺灣電力有限公司印花稅付訖章。由收據可得知此出於臺南。物件的左邊稍有毀損,紙質泛黃,背面無字。
2.臺灣電力公司成立於1946年5月1日,經營涵蓋發電業、輸配電業及公用售電業,為一家國營之綜合電業。2018年總收入中,電費收入占90%。截至2018年為止,臺電系統的裝置容量為4,451萬瓩,主要以火力發電為主,搭配抽蓄水力及再生能源;輸配電方面,至2018 年底共有各級變電所615所,另有輸電線路17,737回線公里及配電線路375,265回線公里。
參考資料
臺灣電力公司,2019。2019年永續報告書,頁:19-20。臺北市:臺灣電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