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6.7cm 寬度(Y軸):9.6cm 重量:0.6g
文物描述
此物件為選舉權證,編號為臺灣省新竹市第52676號,核發日為1947年9月21日,權證正面蓋有核發機構印鑑及「領票迄」印章兩只,背面為持有人之個人身份資料,並留有指印。 此物件為選舉權證明書,其功能為證明當事人依法參與選舉之資格,選舉人在選舉投票當日需憑此證明領取選票。隨著選舉罷免法規的修訂,選舉權證之應用在當代的選舉投票流程中已不復見。 中華民國現行的選舉法規,於1980年制訂公布,1991年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更為現名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應用程度最為廣泛。除此之外,亦有《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民投票法》之施行。
參考資料
游清鑫,2012。臺灣選舉研究,政治學的回顧與前瞻學術研討會,臺北:中央研究院政治學研究所,19,頁: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