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19.5cm 寬度(Y軸):26.9cm 重量:4g
文物描述
此物件為臺灣省新竹縣人民團體職員當選證明書,為單面印刷品,留有若干手寫欄位,留有核發單位用印。當選人為洪清良,當選職務為新竹縣總工會常務理事,核發者為縣長彭瑞鷺,核發日期為1962年1月9日。 此物件的主角洪清良為彰化二林地方派系中「林派」(白派)頭人,曾任第11、12屆鎮代會主席及第13屆鎮民代表。洪清良出身二林地方政治世家,其子女亦曾任職二林鎮長與國民大會代表。 人民團體係由國家組織成立的非政府非營利性社會組織,其財產屬國家所有。依照1942年公布的《人民團體法》,人民團體共分為職業團體、社會團體及政治團體三類,屬獨立法人,受內政部社會司管理。
參考資料
賴盟騏,2009。戰後彰化地方派系的起源與組織結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學報,38:209-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