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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總督府編纂《公學校用國民習字帖》第四學年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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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名稱
臺灣總督府編纂《公學校用國民習字帖》第四學年用下
登錄號
2004.028.3518
類別
器物類 > 政治社教 > 教育用品
歷史分期
1912-1926(日本時代-大正時期)
年份描述
大正3年8月30日發行
創作者/製造者
不詳
臺灣總督府
產地源始/製造地
不詳
材質
書籍
尺寸/重量
長度(X軸):7.6cm 寬度(Y軸):22.1cm 高度(Z軸):0.4cm 重量:47.3g 
關鍵字
教育史、初等教育
文物描述
本件為臺灣總督府編纂、發行之《公學校用國民習字帖》,於大正3年(1914)8月30日發行,供第四學年學生使用,字帖上有「陳和珍」之署名。根據名稱,此文物應為1912-1922年間流通的第二期書法教科書,字體由臺灣書法家杜逢時、江心慈提供(按:杜逢時寫完一至四年級用書後病逝,因此五、六年級部分由其高足江心慈代行完成)。
日治初期臺灣總督府設置國語傳習所時,便設置「習字科」,使用《臺灣適用書牘文》作為教材,1898年所公布的「臺灣公學校令」中,也維持「習字科」獨立成科的規定,至1904年「公學校規則改正」,習字科併入國語科內,成為國語科中的「書方」課程。1941年公布的「臺灣公立國民學校規則」,國語科的「書方」僅教授硬筆字,毛筆字則成為「藝能科」下的課程之一。
參考資料
葉碧苓,1999。日治時期臺灣公學校書法教育之研究。臺北: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
編目者
委託編目-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灣史研究所
編目日期
2020/01/14
最後更新日期: 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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