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7.6cm 寬度(Y軸):22.1cm 高度(Z軸):0.4cm 重量:47.3g
文物描述
本件為臺灣總督府編纂、發行之《公學校用國民習字帖》,於大正3年(1914)8月30日發行,供第四學年學生使用,字帖上有「陳和珍」之署名。根據名稱,此文物應為1912-1922年間流通的第二期書法教科書,字體由臺灣書法家杜逢時、江心慈提供(按:杜逢時寫完一至四年級用書後病逝,因此五、六年級部分由其高足江心慈代行完成)。日治初期臺灣總督府設置國語傳習所時,便設置「習字科」,使用《臺灣適用書牘文》作為教材,1898年所公布的「臺灣公學校令」中,也維持「習字科」獨立成科的規定,至1904年「公學校規則改正」,習字科併入國語科內,成為國語科中的「書方」課程。1941年公布的「臺灣公立國民學校規則」,國語科的「書方」僅教授硬筆字,毛筆字則成為「藝能科」下的課程之一。
參考資料
葉碧苓,1999。日治時期臺灣公學校書法教育之研究。臺北: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