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4.8cm 寬度(Y軸):17cm 重量:0.6g
文物描述
1.本物件為香鋪彩色廣告商標1張。商標為長條狀,右上角有缺損。商標外圍是紅色圖框,框內最上方印鎖牌式圖樣,內有白字「埔里鎮」,及卷軸式圖樣,內有黃底紅字「蔡成春」;中央印有嫦娥、紅日、雲彩圖像,左側有文字「月娌常娥為記」;最下方印有青松、紅牡丹、白鶴吉祥圖樣。
2.明清時代,漢人民間宗教信仰隨著移民傳入臺灣,與宗教相關的祭祀用品製造與販售行業─「香鋪」也隨之興盛。日治時期臺灣製香舖多集中在北部大稻埕、艋舺;中部苗栗、彰化、鹿港;南部嘉義、臺南等開發較早的城鎮,製香技藝與工法亦延續清代以來的製作習慣。光復後,隨著臺灣經濟狀況好轉,民國70年代製香業進入鼎盛時期;但開放低價大陸香進口及環保觀念興起後,臺灣香廠與香鋪紛紛關門外移或轉型新興香品,傳統製香技藝與文化面臨流失危機。
參考資料
滕雲,2016。一心一藝一香「道」:製香師傅與香藝文化。臺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社會教育學系碩士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