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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中州酒煙草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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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名稱
臺中州酒煙草廣告
登錄號
2003.017.0337
類別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廣告與商標
歷史分期
1895-1945(日本時代)
推測年份
1905~1945
年份描述
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實施酒煙草專賣制度。1905年開始實施煙草專賣。
創作者/製造者
台中州酒煙草小賣人聯合會
產地源始/製造地
不詳
材質
紙質
尺寸/重量
長度(X軸):77.6cm 寬度(Y軸):16.7cm 重量:5.9g 
關鍵字
專賣事業、臺灣專賣局
文物描述
1.本物件為酒煙草彩色廣告1張。廣告上方印有文字「受けて重寶」、「贈るに便利」;中央印有紅字「酒煙草奉仕大賣出じ」、「十二月一日よリ二月末日迠」、「抽籤券一円每に一枚」、「特等五百円」、「開票一月三日貳囬」;右下方印有「台中州酒煙草小賣人聯合會」紅色方形戳章。廣告底圖印有2瓶酒及2個菸盒,正下方菸盒有「臺灣專賣局」、「NO2 JASMINE」文字。
2.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的專賣制度自1897年的鴉片專賣起,1905年實施煙草專賣,1922年總督府以律令第3號公布「臺灣酒類專賣令」嚴禁私釀酒販售,經過多次變革,到1945年專賣品包含鴉片、鹽、鹽滷、樟腦、煙草、酒、酒精、火柴、度量衡器及石油共10項。1901年總督府設置專賣局,以統籌各項專賣事業,專賣收入成為總督府的重要財源。1945年總督府專賣局被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接收,1947年改組為臺灣省菸酒公賣局,專賣業務剩菸、酒2項。
參考資料
專賣事業,臺灣大百科全書,http://nrch.culture.tw/twpedia.aspx?id=3751(瀏覽日期:2019/09/19)。
編目者
委託編目-社團法人臺灣歷史學會C
編目日期
2020/01/10
最後更新日期: 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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