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份描述
1906年臺灣總督府頒佈《臺灣度量衡規則》,規定除特許外,度衡量器的製作、修復及販賣均由官製、官營。
尺寸/重量
長度(X軸):10.8cm 寬度(Y軸):10.9cm 高度(Z軸):5.8cm 重量:180.6g
文物描述
1.本物件為臺灣總督府的官賣度量衡器,為木製方形米斗,上記有「二合」、「穀類用」,及臺灣總督府官方認可量器押蓋的火戳,為二個倒三角形各立四腳的圖徽,此米斗容量為二合,依日制約360毫升的容量。
2.米斗為米穀主要的交易衡量器具,清代主要為方形,至日治時期多為圓形且為官製官營,販賣者需持有臺灣總督府核發之販賣量器許可證;米斗製作材料有木製、竹製、籐編等,其邊角處有時會額外鑲嵌銅皮進行加固,以防止磨損。米斗除了作為米穀交易衡量器具外,在某些地區也有財富地位的象徵。
參考資料
1.米斗,斯土斯民臺灣的故事,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常設展線上學習平台,https://the.nmth.gov.tw/nmth/zh-TW/Item/Detail/8f0369ac-145b-4956-8022-0d68b046dcce(瀏覽日期:2019/07/10)。
2.陳慧先,2008。「丈量台灣」-日治時代度量衡制度化之歷程。臺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灣史研究所碩士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