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石門駐在所所見國立公園候補地
※尺寸:長度-15cm / 寬度-10.5cm / 高度-0cm
※登錄號:2010.006.0224.0016
※描述:1. 本物件為石門駐在所所見國立公園候補地黑白照片，照片下方有文字說明「石門駐在所（海拔一萬五．○尺）より見たる合歡主山海拔三四一六米霧社より約六里佘國立公園候補地」，說明在石門駐在所所見合歡山，霧社距離國立公園候補地是六里多（按：1里≒3927.3公尺，換算約23563.61公尺）。照片遠景的山脊呈現水平狀，中景山谷的部分有一片枯木林相，近景左邊有約45度的山坡，山坡上有些許樹木。
2. 國立公園候補地，昭和8年（1933）臺灣總督府成立國家公園調查會，1935 年組成國立公園委員會，提出3處預定地，包括「大屯國立公園」，位於大屯山區、陽明山公園及觀音山等地，面積是 92500 公頃；「次高太魯閣國立公園」，範圍從太魯閣至西面的小雪山、雪山，北從大霸尖山，東往清水山以下，到南邊的太魯閣大山、能高山一線，面積共27萬公頃；「新高阿里山國立公園」含阿里山、玉山西側及秀姑巒山全區域面積共 18 萬公頃。 昭和12年（1937）正式指定為新高阿里山國家公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