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咸豐5年龔媽仕等立典水田契字
※尺寸:長度-49.9cm / 寬度-47.3cm / 高度-0cm
※登錄號:2005.002.0193
※描述:本件為咸豐5年（1855）5月，阿猴街龔媽仕等給鍾宗和立典水田契字。在契字中載明，龔振德號龔媽仕、龔媽居、龔媽清、龔媽定因祖母身故，乏銀應用，在中人何加禮畨的仲介下，將承租母承典陳玉書位於淩落下庄蔴園崙與竹架下之水田（均位於今屏東縣麟洛鄉），以佛銀540大圓再典與新北勢庄鍾宗和。本件代書人蕭富千。

（全文如下）
立典水田契字人阿猴街龔振德號等，今有承租母明典陳玉書田契弍宗，淩落下庄蔴園崙水田兩處，上埒東至李家田為界，西至蔣家田為界，南至水圳為界，北至蔣家田為界，下埒東至李家田小圳為界，西至徐彭、陳家田為界，南至劉、李家田為界，北至橫圳為界，又帶上埒東片薗地壹所，四至分明，原帶經丈田甲叁甲分正，歲納大租庄栳粟弍拾捌碩叁斗八升正，係食凌落河坡水，早季壹甲四分，冬季二甲八分灌溉其作坡開圳庄規一切出所貲作弍甲壹分派出。 
又竹架下水田二處，竹架下庄五分水東至十過水圳為界，西至水圳為界，南至十過瑞泰田為界，北至蔣家田為界，坵数不計，每年納租谷叁石五斗正，食老水三分五厘，新水五分灌蔭，又芳清坵一大坵，東至十過水為界，西至十過水田為界，北至蔣家田為界，南至十過水田為界，原帶田一分，每年納大租八斗正，食老水四厘公水灌蔭。今因祖母身故，乏銀應用，托中引就于新北勢庄鍾宗和出首承典，當日憑中三面言定時值六八價銀五百肆拾員正，即日銀契仝中兩交明白，中間並無債貨准折等情，其田自典之日即交銀主招佃耕種永遠掌管為業，其上手倘要收贖，不拘年限，此係二比甘愿，兩無逼勒，恐口無憑，立典契壹紙，并二宗老契，共十紙付執為炤。 
即日批明寔領到典契內六八價銀伍佰肆拾員正是寔，立批。 
（批明內註「弍」字壹字）
在場管事 
說何中人何加禮畨 
咸豐五年乙卯五月日立典田契字人龔振德號媽仕、媽居、媽清、媽定 
代書人 蕭富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