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臺北新高堂發行始政四十周年紀念臺灣博覽會電影院演藝館
※尺寸:長度-14.3cm / 寬度-9.1cm / 高度-0cm
※登錄號:2002.007.1029
※描述:1.本物件為以始政四十周年記念臺灣博覽會，第二會場電影院與演藝館為主題之明信片，正面有2張黑白照片，右方照片為電影院，畫面中可見其館場部份樣貌，其形式有點類似於今日之電影院，有些許民眾於旁街道走動，下方有1段文字「（始政四十周年紀念臺灣博覽會）第二會場映画館」，上方有1段文字「THE GRAND SIGHT OF FORMOSA MEMORIAL EXHIBITION, TAIHOKU.」，上方有1藍色圓形戳印，上有建物與山圖案，由上至下有「始政四十周年記念臺灣博覽會」、「昭和十年十月十日至十一月二十八日」2段字樣，左方照片為演藝館，畫面中可見其建築正面樣貌，建物上有「演藝館」字樣，前有1小圓環，小圓環內有雕像，照片左側有大群民眾正在行走，下方有1段文字「第二會場演藝館」；背面為空白明信片橫式書寫面，以黑色單色印刷，右上處為郵票黏貼處，右側有「郵便はかき」字樣，下方有1鳥圖案，上方有「CARTE POSTALE」及2行字樣，由左至右為「For Communication」、「Address Only」，中央有「臺北新高堂發行」字樣。
2.始政四十年紀念臺灣博覽會為西元1935年10月至11月以臺北為主舉辦的博覽會，分為4個會場，第一會場於臺北公會堂附近，第二會場於今二二八公園，第三會場於迪化街附近，第四會場於陽明山，而各地政府也各自舉辦小規模的展覽和活動。電影館位於第二會場，為提供一些單位或團體播放其準備之影片，總入場人數超過20萬人。演藝館位於第二會場，為進行舞蹈歌唱表演之場館，其中蓬萊舞的11首表演歌單皆以臺灣意象下去形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