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臺灣省政府民政廳〈高雄縣全圖〉
※尺寸:長度-37.4cm / 寬度-46.7cm / 高度-0cm
※登錄號:2011.012.0390
※描述:〈高雄縣全圖〉，比例尺二十萬分之一，民國41（1952）年10月臺灣省政府民政廳監製，為《臺灣省各縣市地圖》系列圖之一。
本圖繪製範圍為高雄縣全境，相當於今日直轄高雄市扣除鹽埕、鼓山、左營、楠梓、三民、新興、前金、苓雅、前鎮與旗津10區。功能分類屬行政區域圖，內容包含鄉鎮界、行政治所（縣政府及鄉鎮治所）、鐵路、道路（分省路、縣路、鄉鎮路）、河川等資訊，鄉鎮以下之小地名為日本時代的大字名（山地鄉有村名），無村里界。地圖無地形描繪，無經緯線，地圖上方指北。當時縣治所在地新營鎮尚未升格縣轄市。山地3鄉當時仍稱瑪雅鄉、雅你鄉、多蚋鄉，後改為三民鄉、桃源鄉、茂林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