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道光22年林肇澐等仝立轉典契
※尺寸:長度-47.5cm / 寬度-48.1cm / 高度-0cm
※登錄號:2011.011.0329
※描述:本件為道光22年（1842）林肇澐等將木柵內頭（位於今臺南市善化區文昌里）田數坵出典給小新營李名標。典是甲向乙借款時，將不動產的佔有使用權交付乙之謂。亦即將土地或厝地的權利抵押給別人，作為債權的保證，債權人可以直接以該抵押物的收益充當利息。

（全文如下）
仝立轉典契人三舍林肇澐、潾、潛、滔，有承父明典過蘇顧等田壹所，年帶供穀弍石五斗正，座落土名在木柵內頭，大小坵數不等，東西四至載明上手契內明白為界。今因先盡問房親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與小新營庄李名標出頭承典，三面言議著時價銀壹佰玖拾大圓，其銀即日仝中交訖，其田隨即踏界交付銀主前去掌管，招佃耕作，收租納課，不敢阻擋。限至三年為滿，聽典主備銀取贖，不得刁難。如至年無銀取贖，仍聽銀主掌管。保此田係澐等承父明典物業，與親房親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典借他人財帛為碍，以及來歷交加不明等情。如有此情，澐等自出頭抵擋，不干銀主之事。此係二比甘愿，各無抑勒反悔，口恐無憑，今欲有憑，合仝立典契壹帋，並帶上手契四帋，共五帋，付執為照。 
即日仝中見收過契面銀壹佰玖拾大圓完足，再照。 
道光貳拾貳年五月日仝立典契人林肇潾、肇澐、肇潛、肇滔 
為中人黃景三 
代書人林峻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