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道光21年陳道等立典契字
※尺寸:長度-46.2cm / 寬度-49.6cm / 高度-0cm
※登錄號:2011.011.0328
※描述:陳道陳滿將下則園土名小路巷併帶牛掛典與王聖，價格佛面銀170大員。為中人布袋嬸，知見人陳□，代筆人陳國典。典是甲向乙借款時，將不動產的佔有使用權交付乙之謂。亦即將土地或厝地的權利抵押給別人，作為債權的保證，債權人可以直接以該抵押物的收益充當利息。

（本文如下）
立典字契字人仁和里高厝社陳道、滿等，鬮分應份下則壹坵，土名小路巷，年納陳廷石戶名課粟壹石肆斗正，勻丁銀照配，典與王聖出頭承典，東至蘇家園，西至本家園，南至本家園，圤至蘇家園，四至明白為界，又辛廍牛掛壹掛。今因乏銀費用，先盡問房親叔兄弟不承受，外托中引就，將此園併帶牛掛典與王聖，三面言議時價佛面銀壹佰柒拾大員，其銀即日仝中收訖，其園併牛掛隨付銀主前去掌管，將園限至年終，異不敢異言生端滋事，日後子孫不敢阻擋。此園併牛掛果係是道、滿等物業，與房親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以及來歷交加為礙不明等情。如有不明，道、滿自出頭抵擋，不干銀主之事。此係二比干愿，各無反悔，口恐無憑，今欲有憑，立典契壹紙，併繳連上手壹紙，弍紙共三紙，執為照。 
即日仝中見收過契內佛兩銀壹佰柒拾大圓，乙未年母親石嬸婆手肆月拾陸日借去佛銀壹佰大圓，辛丑年止，共欠母利銀壹佰肆拾大圓。 
批，契內看西廊牛掛抽出別賣，其前掛合同約字自陳家經已失落，後日此字若再取出無用，批明再照。 
道光弍拾壹年閏叁月立典契字人陳道、滿 
為中人布袋嬸  
知見人陳■ 
代筆人陳國典

備註：仁和里德高厝社，位於今臺南市仁德區仁和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