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同治4年黃阿生立杜絕賣屋契字
※尺寸:長度-42.6cm / 寬度-42.4cm / 高度-0cm
※登錄號:2005.002.0201
※描述:本件為同治4年（1865）12月，黃阿生給宗和等人之立杜絕賣屋契字。在契字中載明，新北勢庄黃阿生由於缺錢使用，在中人鍾綸的仲介，與胞叔黃新大三、祖母林氏的見證下，將承祖父留下，座落新北勢庄東柵外（位於今屏東縣內埔鄉）之瓦屋壹間，以30大圓賣與鍾耀珍公尝（嘗為祭祀公業之意）宗和、名棠、華棠等人。本件代筆人黃欽麟。

（全文如下）
立杜絕賣屋契字人新北勢庄黃阿生，今有承祖父遺下新北勢庄東柵外坐西向東瓦屋壹間餘坪直出壹所。東至坡塘墘太路為界，西至屋背車路為界，南至自己所子隔扇墻為界，北至鍾家學堂為界，四至明白。今因乏銀應用，情愿出賣，儘問至親不能承領，托中引就于鍾耀珍公尝宗和、名棠、華棠等出首承買。當日憑中三面言定時值杜絕賣價銀叁拾大元正。即日銀契兩交明白，中間無虛短少，亦無債貨准折等情。其屋自賣之日即封出銀主居住掌管為業，有賣人兄弟至親人等不得異言，壹賣千秋永斷葛藤，不得言贖，亦不得增，此係弍比甘愿，兩無逼勒，恐口無憑，立杜絕賣屋壹紙為照。 
即日批明實領到契內價銀叁拾大元正是實，立批。 
說合中人 鍾綸觀 
代筆人黃欽麟 
在場胞叔 黃新大三 
祖母林氏 
同治四年乙丑拾弍月日立杜絕賣屋契人黃阿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