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咸豐4年許國財等立典水田契字
※尺寸:長度-47.6cm / 寬度-49.6cm / 高度-0cm
※登錄號:2005.002.0190
※描述:本件為咸豐4年（1854）9月，許國財等人給鍾宗富等人之立典水田契字。在契字中載明，阿緱街振源號許希記之許國財仝侄許光久、許光全等，由於長兄逝世缺錢應用，在中人徐建麟的仲介，以及許光英的見證下，將繼承長兄買入之份仔庄（位於今屏東縣長治鄉復興村）水田，以佛銀1180大圓典與新北勢庄鍾耀珍嘗內（嘗為祭祀公業之意）鍾宗富、鍾宗貴、鍾宗和。本件代筆人許榮哲。

（全文如下）
立典水田契字人阿猴街振源號許希記國財仝侄 光久、光全，承長兄明買有份仔庄水田七處，食水九甲伍分，其田甲聲界址號段 ，詳載原契并本契，批明今因長兄別世，乏銀應用，情愿將此田出典，儘問房親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送與新北勢庄鍾耀珍嘗內宗富、宗貴、宗和出首承典。當日憑中三面言定內價銀壹仟壹佰捌拾元，其銀與契經中兩交明白，七處之田即交銀主起耕收租掌管為業，保此田原係長兄親買物業，與房親人等無涉，亦無重張典掛他人以及拖欠大租等弊。倘有上手來歷不明，不干承典人之事，係財等一力抵當。自典以後不敢向銀主逼勒找增等情，此係二比甘愿，各無反悔，恐口無憑，仝立典契字壹紙，又付上手各田□□六紙，共執為照。 
即日批明仝中收清契內典價銀壹仟壹佰捌拾員正是實，立批。 
又批明第壹處份仔庄買許天助竹圍內濫底田，并壹帶圳堋竹木在內。東至大圳，西至圳，南至大圳，北至自己埔岸。年納大租谷肆石正，立批。 
第二處份仔庄后買許媽智田拾伍坵，東至公圳，西至媽力田，南至圳，北至大圳。年納大租谷壹拾弍石参斗正，管事辛勞谷参石伍斗正，立批。 
第三處份仔庄買許媽力園壹坵變成水田并帶竹木在內，東至園，西至圳墘，南至武平圳，北至小圳。年納大租谷壹石八斗七升正，立批。 
第四處份仔庄外濫底買許媽力等田，東至圳岸，西至橫圳，南至武平圳，北至水圳。年納大租谷弍石五斗正，立批。 
第五處份仔庄買許天助牛埔尾園一坵，今轉水田，東至車路，西至圳，南至自己田，北至連池田。年納大租谷八石一斗九升四合正，立批。 
第六處份仔庄買許天生營并埔五埒仟田，東至水圳，西南至水圳，北至楊家田。年納大租谷肆石四斗正，價銀肆拾元正，此田上手契因癸丑 
歲地方擾亂，不知失落何處，無可付執，此後倘有此契執出，不堪照用，立批。 
第七處份仔庄買許媽力田一埒并帶竹数欉在內，東至大圳，西至邱家田，南至本家田，北至圳，年納大租谷壹拾六石壹斗六升正，立批。 
又帶管事辛勞谷叁石正。 
說和中人徐建麟 
在場見人許光英 
代筆人許榮哲 
咸豐肆年甲寅歲九月日立典田契字人二房許國財（印：振源）
長房侄 光久 
叁房侄 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