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嘉慶12年謝友潘立典地基契字
※尺寸:長度-41.9cm / 寬度-45.7cm / 高度-0cm
※登錄號:2005.002.0125
※描述:本件為嘉慶12年（1807）12月，謝友潘給盧玉麟之立典地基契字。在契字中載明，謝友潘由於欠租，因此將之前與伯叔等人買得之位於田心庄（今屏東縣麟洛鄉田心村）之地基，在中人傅佑川的介紹，以及侄謝鳳伯的見證下，以佛銀6圓之價格將此地基典給盧玉麟。另外，雙方在批明中約定典期為自戊辰年春起至乙亥年冬止（1808～1815），價到契還。本件代筆人張得壽。

（全文如下）
立典地基契字人謝友潘，今有先年伯叔明買得田心庄地壹處，東至梹榔樹并其子樹為界，南至振利柵腳為界，西至振利田為界，北至謝馮伯屋角邊為界，四至界趾面分明。今因欠租，別無措完即將仍存地基壹塊，情愿出典與人，先儘房族人等，俱各不能承典。外托中引就與盧玉麟出手承典，當日三面言定時值地基典價佛銀陸大員正。即日銀契仝中兩相交訖，此地基即付銀前去任從架屋居住，中間並無債貸準短少等情，亦無重張典掛與人為碍。倘有上手來歷交加不明等情，不干銀主之事，係出典人一力抵當。此係二比甘愿，兩無逼勒。今欲有凴，立典契字一紙付执為炤。 
即日批明實領到地基典價契內佛銀陸大員正足訖立批是实 
再批明自戊辰年春起至乙亥年冬止外價到契还立批再炤 
再批明至乙亥所架造及裁木等時值襯还不則折田批約 
為中人傅佑川 
在塲見侄 鳳伯 
代筆人張得壽 
嘉慶拾貳年拾貳月日立典地基契字人謝友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