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乾隆35年劉國偀立轉典契字
※尺寸:長度-46cm / 寬度-47.5cm / 高度-0cm
※登錄號:2011.011.0302
※描述:本件為乾隆35年（1770）3月，劉國偀給黃宅之立轉典契字。在契字中載明，楊文珠由於缺錢繳稅，因此決意從林賛典入，面積5分4厘5毫，年配課粟3石，土名坐在崁腳社前（今臺南市仁德區田厝里），帶水泉輪流灌溉之下則田6坵，在中人管事林平的仲介以及劉任勳的見證下，以番銀40兩轉典與黃宅。雙方約定不計3年後贖回。本件蓋有正堂王給仁德管事林平辦公戳印。

（全文如下）
立轉典契人劉國偀，有明典得林賛下則田大小陸坵，受種伍分肆厘伍毫，年配課粟參石，土名坐在崁腳社前，東西四至載在上手契明白為界，又帶水泉壹口，參分均分，輪流灌溉。今因乏銀完課，先盡問原典主不能取贖，將田托中引就轉典與黃宅出頭承典。三面言議時價番銀肆拾兩廣。其銀即日仝中交訖，其田隨付銀主前去掌管，招佃耕作納課，不得阻當。其田限至參年終，聽偀偹足契面銀取贖原契，如原典主要取贖，或年限未終，銀主亦不得刁難。保此田係偀自己明典，與房叔兄弟侄 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為碍，及來歷等情，如有等情偀自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此係二比甘愿，各無反悔。今欲有憑，合立轉典契壹帋，併繳連上手契貳帋，共參帋，付執為炤。 
即日仝中收過契面時價番銀肆拾兩廣完足，再炤。 
為中人管事（戳記：正堂王給仁德■■管事林平辦公） 
乾隆參拾伍年三月日立轉典契人劉國偀 
知見人劉任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