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咸豐4年阿緱街振源號許希記立典水田契字草約
※尺寸:長度-53cm / 寬度-24.1cm / 高度-0cm
※登錄號:2005.002.0284
※描述:本件為立典水田契字人阿緱街振源號許希記所先書寫的草約。

（全文如下）
立典水田契字人阿緱街振源號許希記△△，仝姪△△、△△，有故兄承買份仔庄水田七處，食水九甲五分。其田甲聲、界址、號塅詳載原契并本契批明。今因乏銀應用，情愿将此田出典，儘問房親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送與新北势庄鍾耀珍尝內宗富、宗貴、宗和出首承典。當日□□中三面言定價銀壹千壹百捌拾員正，其銀契即日仝中交訖，其田隨時踏明界址，付銀主前去起耕掌管，収租納課，不敢阻當。保此田係△等故兄承買物業，與房親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以及拖欠大租不明為碍，如有不明，△等一力抵當，不干銀主之事。其田年限拾年以外任憑取贖，不得勒逼找增。此係二比甘愿，各無反悔，恐口無慿，仝立典契一纸，又付上手契六纸，付执為照。
即日批明：仝中収領到契內價銀壹千壹百捌拾員足訖，立批。
批明：第一处許天生营弁埔田伍埒子，東至水圳，西、南至水圳，北至楊家田，年納大租谷〤〤石。
第二处份仔庒后買許媽智田十五坵，東至公圳，西至媽力田，南至圳，北至大圳，年納大租谷十二石叁斗正。
第三处份仔庒后買許媽力田一坵并帯竹数欉在內，東至大圳，西至邱家田，南至本家田，北至圳，年納大租〡〦十〡〦石、辛勞谷叁石、小租〦〨石。
第四处買許天助竹圍內山底一帯圳朋竹木在內，東至大圳，西至圳，南至大圳，北至自己埔岸，年納大租谷四石、小租四半石。
第伍处買許媽力園一坵变成田并帯竹木在內，東至園，西至圳墘，南至武平圳，北至小圳，大租谷〡〨〧石、小租□石。
第六处外温底買許媽力等田，東至圳岸，西至横圳，南至武平圳，北至圳，大租〢〥石正、小租卅石。
第七处買許天助牛埔尾田一坵埒水田，東至車路，西至圳，南至自己田，北至連池田，大租〨〩〤正、小租卅石。
說合中人：
在塲見：
咸豐四年（1854）五月　日立典水田契字人
□□□明年月銀数壹人一再批明。

備註：新北勢庄，位於今屏東縣內埔鄉富田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