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咸豐5年陳仰椿等立胎生銀契字
※尺寸:長度-42.2cm / 寬度-44.9cm / 高度-0cm
※登錄號:2005.002.0187
※描述:本件為咸豐5年（1855）12月，陳仰椿等給鍾宗貴之立胎生銀契字。在契字中載明，阿猴街瑞泰號陳仰椿、陳仰華、陳仰萃兄弟等人，因上月大母歸先，典去竹架下田後金錢仍不敷使用，因此再托中，並在母親吳氏、陳興邦、涂廷榮、陳阿酒的見證下，向得新北勢莊鍾宗貴借出50大元正，平重34兩，每元每月加利銀3分分兩季償還，如有拖欠即將之前典出，位於竹架庄（位於今屏東縣麟洛鄉田中村）之田抵債。

（全文如下）
立胎生銀字人阿猴街瑞泰號陳仰椿、華、萃兄弟等，因上月大母歸先，典去竹架下田業壹所與後修燈費用不敷，再托中前來向得新北勢莊鍾宗貴手內生過六八銀伍拾大元正，平重叁拾肆兩，當日三面言定每元每月加利銀三分其利銀係作兩季共納，不至少欠，如有少欠，即將所典竹架下之田，永無收贖，此係二比甘愿，恐口無憑立生銀字壹紙，付執為炤。 
即日批明實領到生字內銀伍拾大員，平重叁拾肆兩正批的。 
又批明限至庚申年母利不能清白，將此竹架下之田，永不收贖，此係甘愿立批。 
陳興邦 
在場涂廷榮 
陳阿酒 
在場母吳氏 
的筆仰椿 
咸豐伍年拾弍月日利生銀字人陳仰華、陳仰椿、陳仰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