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北投社番業主保大武力印戳
※尺寸:長度-2.5cm / 寬度-3.6cm / 高度-3.1cm
※登錄號:2004.028.1218
※描述:本印章是過去居住於南投草屯一帶的北投社人保大武力所擁有，印戳文字為「北投社番業主保大武力記」。
早期平埔原住民與漢人簽訂契約時，因不會書寫漢字常是以畫押、按指印或手印方式為之，後來隨著漸受漢人印章文化的影響，許多原住民也開始刻印章，作為與外界訂立契約蓋印之用。平埔原住民業主戳記在很多契約文書上很常見，另外還有官府發給的如通事、土目的戳記。而番業主戳記的使用上，除了用於自己的契約外，還有部落族人訂定契約、擔任公正的第三人（中人）時，用印公證，藉此強化契約的公信力。
從臺灣省文獻委員會現存的1805（嘉慶10）年「淡八、淡貓六立典契字」及1813（嘉慶18）年「侄固立杜賣盡根契」二份契書資料，皆存有保大武力不同的戳記，推測本件印章可能使用於乾隆末年、嘉慶年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