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瓦斯噴出
※尺寸:長度-16.6cm / 寬度-12cm / 高度-0cm
※登錄號:2001.008.0081.0044
※描述:1.《臺灣寫真大觀》編號44之黑白照片，影像內容為日本石油株式會社在新竹州錦水（今苗栗縣造橋鄉錦水村，舊名滾水）探勘石油、鑽採油井的過程中，採集瓦斯噴出的揮發油的情景。 
2.照片左側貼有說明文字：「（44）瓦斯噴出（新竹州下錦水）    日本石由株式會社の事業地新竹州下錦水に於ける瓦斯噴出の光景である。石油を目的として試掘中この瓦斯噴出を見てゐるのであるが、同社では取り敢へずこの噴出瓦斯から揮發油を採取してゐる。外國ではこの噴出瓦斯を動力に用ひてゐる例もあるさうだが施設費に巨額を要することい永續性の確證に躊躇する向きもあるので未だ實行されてゐない。若しそれが最も經濟的なものでありとさるいならば日月潭水電など不用になるがも知れない、日本石油は臺灣で當てた。」（譯：照片是日本石油株式會社事業地新竹州錦水瓦斯噴出的景象。以探勘石油為目的，試挖中瓦斯噴出的情形，該社正在從噴出的瓦斯採集揮發油。聽說在國外也有使用噴出的瓦斯作為動力的案例，但因需要巨額的設備費，及確認永續性的方向而猶豫不前，尚未實行。假若那是最經濟的話，那麼說不一定也不需要日月潭的水力發電。日本石油在臺灣探勘得當。）
3.臺灣石油發現的相當早，約在清咸豐末年，苗栗出磺坑地區，便有居民邱苟先生，首先在該地發現了石油，他以人力挖了一個深度3公尺多的井，每天產油約40公斤，用來點燈。清光緒3（1878）年，沈葆楨來臺灣，聽說出磺坑出產石油，而且民間自行開採常引起糾紛，於是收歸官辦。另外還聘請兩位美國技師，採用機器鑿井，每天產油約一千五百斤，後因美國技師離去，探勘工作便告停頓。光緒13（1887）年臺灣巡撫劉銘傳設立礦油局，但因產量不豐，入不敷出，四年後便告撤銷。日治時期，日本政府派石油地質調查隊來臺進行調查，1902年起，便在出磺坑開始鑽井。兩年後，出磺坑第一號井正式鑽探成功。日治時期，除在苗栗出磺坑及錦水鑽獲大量油氣外，另外在新竹竹東、嘉義凍子腳、臺南竹頭崎、牛山、六重溪等油氣田生產天然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