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道光18年謝蘭桂等立再增契字
※尺寸:長度-46.5cm / 寬度-49.9cm / 高度-0cm
※登錄號:2005.002.0169
※描述:本件為道光18年2月26日（1838年3月21日），謝蘭桂、謝貴長給陳元潘之立再增契字。在契字中載明，謝蘭桂與謝貴長之兄嫂李氏，曾將地基1塊賣與陳元潘，後李氏於道光17年7月時染病，拮据難言，因此請陳元潘再出佛銀3元；今李氏已身故，但無出殯費用，謝蘭桂、謝貴長商量後，決議委託中人徐標秀，並在親戚鍾昌興、謝文鳳等人見證下，央求陳元潘再出佛銀2元作為李氏殯葬之費。本件代筆謝昌明。

（全文如下）
立再增字人謝蘭桂、貴長等有兄嫂李氏，昔有地基一塊，憑中出賣與陳元潘，承買價數，界址原在契內註明，嫂十七年七月間身沾疾病，拮据難言，向德陳元潘增過佛銀叁元，茲今嫂身故殯費無可措辦，叔執酌議，托中前來懇求陳元潘出心加增佛銀弍元以為殯葬之費，日後叔侄 人等不敢異言，今欲有憑立再增字付炤。 
在場員中女婿徐標秀 
在見戚鍾昌興、謝文鳳 
代筆謝昌明 
道光十捌年二月二十六日立再增字人謝蘭桂、貴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