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道光3年許天助立賣杜盡絕根契字
※尺寸:長度-42cm / 寬度-44.3cm / 高度-0cm
※登錄號:2005.002.0161
※描述:本件為道光3年（1823）1月，龜屯庄許天助給許希記之立賣杜盡絕根契字。在契字中載明，許天助由於缺錢使用，因此將繼承父親購買許慶逞，座落土名份仔庄（今屏東縣長治鄉復興村），兩份埔園面積合計1甲9分，歷年配納業主大租谷8石1斗9升4合之埔園2所，在為中人許文舉的仲介，母親沈氏、胞弟許媽智的見證下，以110大圓賣與阿緱街許希記。本件代書人許圻道，業主鴻雲祥。本件蓋有鴻雲祥記戳印。

（全文如下）
立賣杜盡絕根契人龜屯庄許天助，有承父明買過許慶逞埔園兩所，坐落土名份仔庄東屏園壹坵，東至車路，西至庄，南至車路，北至圳，又園壹坵坐在土名埔尾，東至車路，西至圳，南至邱家園，北至本家連池園，四至明白為界，其園弍所經丈一甲玖分，歷年配納業主大租谷捌石壹斗玖升肆合契內明白，今因乏銀費用，愿將此園弍所出賣，先盡問房親叔兄弟侄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阿猴街許希記出首承買，三面言議時值價佛銀壹佰壹拾元，其銀即日仝中兩交訖，其園隨即踏明，對佃付銀主前去起耕掌管收租納課永為己業，不敢阻擋，一賣千休，日後子孫不敢言及找洗貼贖茲事。保此園係助自己鬮分應得務業，與房親叔兄弟侄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交加來歷不明等情為碍，如有不明助自出首一力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無反悔，恐口無憑，立杜絕賣契壹紙并繳書單印契弍紙合共叁紙，付執為炤。 
即日仝中三面收過契內佛面銀壹佰壹拾員完足，再炤。 
道光叁年正月日立杜絕賣盡根契人許天助 
為中人許文舉 
知見人母親沈氏 
在場胞弟媽智 
代書人許圻道 
業主（戳：鴻雲祥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