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道光17年黃茂等立杜絕賣盡田園契字
※尺寸:長度-47.4cm / 寬度-50.6cm / 高度-0cm
※登錄號:2005.002.0156
※描述:本件為道光17年（1837）10月，新園港公庄黃茂、黃來芹、黃意成、黃合生、黃仁生兄弟等人給吳隨之立杜絕賣盡田園契字。在契字中載明，黃茂兄弟由於缺錢使用，因此將繼承祖父座落土名義民亭西勢庄（今屏東縣竹田鄉西勢村），面積2分5厘，帶納大租粟2石庄栳（庄栳為2斗5升之容器）之田園及竹林樹木等，在中人吳扶祖的仲介，以及弟黃烏生、兄黃元炯的見證下，以佛銀184大圓賣與吳隨。本件代書人為楊澄清。

（全文如下）
立杜絕賣盡田園契字人，新園港公庄黃茂黃來芹、成意、合生、人生兄弟，有承祖父田園壹所，并竹木樹木一盡在內，田弍坵園壹坵共叁坵，受丈弍分伍厘年帶納大租粟弍石庄栳正，坐落土名在義民亭西勢庄，東至徐家趙家吳家田圳溝，西至潘家趙家園，南至潘家溝底田，北至吳家田園，四至明白為界，今因乏銀應用先盡問房親叔兄弟侄 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招與吳隨出首承買，當日憑中三面言議值價佛銀壹佰捌拾肆大員正，即日銀契親收足訖田園踏付與隨掌管，永遠為業一賣千休，後日子孫不得言找洗生端茲事，此田園茂、芹承祖父應得實業與房親人等無干，一無重張典掛他人以及上手交加來歷不明為碍，如有等情茂、芹一力抵當，不干買主之事，此係二比甘愿，各無反悔恐口無憑，立杜絕賣盡田園契字壹紙，併繳前典契壹紙共兩紙，付執為炤。 
即日仝中值價佛銀壹佰捌拾肆大員正親收足訖，批明再炤。 
為中人吳扶祖 
代書人楊澄清 
在場人同弟黃烏生 
知見人同兄黃元炯 
合生 
芹 
道光拾柒年拾月日立杜絕賣盡田園契字人新園港公庄黃茂 
意成 
仁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