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道光13年賴賢祥立杜絕賣田契字
※尺寸:長度-47.5cm / 寬度-50.1cm / 高度-0cm
※登錄號:2005.002.0148
※描述:本件為道光13年（1833）12月，賴賢祥給鍾宗富兄弟之立杜絕賣田契字。在契字中載明，賴賢祥由於缺錢使用，因此將上年購入之老北勢牛埔唇（唇為邊之意，位於今屏東縣內埔鄉富田村），面積1甲5分3毫，帶東圳、北圳二圳水輪流灌溉；每年共納大租谷12碩（碩為石，即10斗之意）5斗5升正之水田，在說合中兄賴賢祿的仲介，以及兄賴賢裕、賴賢稹、兒子賴蘭秀、曾元貴、涂雲淑等人的見證下，以470大圓賣與鍾宗富兄弟。本件代筆人為侄賴流興，並蓋有新北勢管事涂雲淑戳印。

（全文如下）
立杜絕賣田契人賴賢祥，上年續買有老北勢牛埔唇第四過水田壹處，東西直透原帶田甲壹甲零伍分零叁毫正，係帶東圳北圳二圳水灌溉，每年共納大租谷壹拾貳碩伍斗伍升正，其田東至大溝為界，西至牛埔為界，南至鍾姓田為界，北至關帝祀典田為界，四處界址面踏分明，今因乏銀應用，情愿托兄為中引就，親鍾宗富兄弟出首承買，當日憑中三面言定，時值杜賣價佛銀肆佰柒拾大員正，即日銀契兩交明白，中間並無債貨準折短少等情，其田原係自己承買之田並不曾包賣他人之田，亦無重復典賣他人等弊，其田自賣之後即交買人宗富鍾親過耕經管為業，一賣千休，永斷葛籐，日後永不得言贖，永不得言贈，倘有上手來歷不明及租栗不清，不干買人之事，係出賣人賴賢祥一力抵擋，此係二比甘愿兩無逼勒，恐口無憑，立杜絕賣田契字壹紙，又付上手老契壹紙共二紙，付執為照。 
即日批明實領到契內賣價佛銀肆佰柒拾大員正，所領是實批的。 
說合中兄賢祿 
在場兄賢裕、賢稹 
在見親男蘭秀 
曾元貴 
涂雲淑 
代筆侄 流興 
道光拾叁年癸巳拾貳月日立杜絕賣田契人賴賢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