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道光20年潘烏王立生契字
※尺寸:長度-42.6cm / 寬度-43.7cm / 高度-0cm
※登錄號:2005.002.0145
※描述:本件為道光20年11月初8日（1840年12月1日），老碑庄潘烏王給新北勢鍾宗貴之立生契字。在契字中載明，潘烏王向鍾宗貴借出穀33石，並以火房帶竹林等作為抵押。在潘成發、弟潘文王等人的見證下，雙方言定每石穀每年貼利榖3斗，早季共納穀5石，冬季共納穀5石（臺灣一年兩獲，分為早、晚季，早、冬季），其利穀每季不得少欠，如有少欠願將所交火房園地歸於鍾宗貴居住經管為業。本件代筆人為姪潘阿春。

（全文如下）
立生字人老碑庄潘烏王，今來向得新北勢鍾宗貴等手內生過穀叁拾三石，當日言定火房為當火房原帶竹木等，東至竹頭為界，南至竹頭大路為界，西至竹頭大路為界，北至烏曆火房為界，四至分明，日言定每石穀每年自原帖利榖叁斗二季共納，早季共納穀伍石，冬季共納穀伍石，其利穀每季不得少欠，如有小欠字園將所交火房園地于鍾宗貴居住經管為業，此係二比甘原（按：應為愿字），兩無逼勒，恐口無憑，立生字為照。 
潘成發 
在傷（按：應為場字）見第潘文王 
代筆侄 潘阿春 
道光貳拾年拾壹月初八日立生字人潘烏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