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道光2年李宗元立杜絕賣菜地契字
※尺寸:長度-41.2cm / 寬度-43.5cm / 高度-0cm
※登錄號:2005.002.0142
※描述:本件為道光2年（1822）閏3月，李宗元給張廷貴之立杜絕賣菜地契字。在契字中載明，李宗元由於缺錢使用，因此將自己承買門首菜地帶竹林一塊，在說合中人李開福仲介，弟李宗許、兒子李興伯的見證下，願以銀7元5皮（皮為錢之意）賣與隣親張廷貴。本件秉筆弟李宗豹。

（全文如下）
立杜絕賣菜地字人李宗元，自己承買得有門首菜地一塊又帶溝唇竹木，東邊水窟為界，西邊大溝唇為界，南邊黃家菜地為界，北邊黃家菜地為界，四址分明。今因乏銀應用，情愿賣于隣親張廷貴出首承買，當日憑中三面言定時值價銀柒元伍皮正，即日契價兩交明白，中間並無債貸準拆短少等情。其菜地倘有菜地不明，不干買人之事，係賣人一力抵當。此係二比甘願，兩無逼勒。今欲有憑，立杜絕賣字一帋付执為炤。 
即日批明水窟二家共用批的 
即日批明契內張廷芬改過張廷貴名字 
說合中人李開福 
在塲見弟李宗許 
在塲男李興伯 
秉筆弟李宗豹 
道光二年閏三月日立杜絕賣字人李宗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