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乾隆21年鄭成必等仝立賣契字
※尺寸:長度-47.3cm / 寬度-48.5cm / 高度-0cm
※登錄號:2005.002.0115
※描述:本件為乾隆21年（1756）5月，鄭成必與弟鄭文天等給侄子鄭文勇之仝立賣契字。在契字中載明，鄭成必等人繼承先人向潭頭庄鄭富叔購買之旱園及竹圍，座落土名分仔頭園（今屏東縣長治鄉潭頭村），面積1甲7分。今因欠銀費用，在代書兼中人為天臻的仲介下，成必兄弟兩人同侄兒以170兩賣與鄭文勇。本件在場知見人為嬸許氏。

（全文如下）
仝立賣契人叔成必、弟文天等，先年有承買得潭頭庄鄭富叔園及竹圍壹所，經杖壹甲柒分，坐落土名分仔頭園，東西四至及租声俱登老契明白。今因欠銀費用，叔侄相議將園及竹圍引就送賣與侄文勇出頭承買，三面言議時價銀壹百柒拾兩正。其銀即日仝中收訖，將園及竹圍付文勇前去掌管，永為己業。貳比甘愿，乃是日後並無言貼言贖生端等情，亦無重張典掛他人，如有不明，係是賣主一力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恐口無憑，仝立賣契壹紙并上手契貳紙共叁紙付執為炤。 
即日收過契內銀完足再炤。 
代書中人天臻（花押）
乾隆弍拾壹年五月日
同立賣園契人叔成必（花押）、弟文天 
知見嬸許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