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乾隆45年許圻宝立盡價杜絕賣契字
※尺寸:長度-44.8cm / 寬度-46.3cm / 高度-0cm
※登錄號:2005.002.0114
※描述:本件為乾隆45年（1780）正月許圻宝給許撓之立盡價杜絕賣契字。在契字中載明，許撓、許廷有仝置之園，座落潭頭分仔庄（今屏東縣長治鄉復興村）。今因許圻廷回家鄉後不幸身故，廷親弟許圻宝奉嫂之命到臺灣要賣許廷份下之土地，在中人許待叔的說項與弟許承位的見證下，以55大圓之價格賣與許撓。

（全文如下）
立盡價杜絕賣契人潭頭分仔庄竹圍內园及竹圍三角許撓、許廷仝置园叁角，許撓叔應分得园二角，許圻廷應得园及竹圍乙角。因許圻廷回家不幸身故，廷親弟圻宝奉嫂命到臺要賣园及竹圍乙角回家別置，內抽出园及竹圍乙角，先盡房親不肯承交，托中懇就同置，撓叔照時價承買歸乙，即賣起盡價銀伍拾伍大員正銀。即日仝中交訖园及竹圍，听其歸一，永遠為業。保此园係寮兄與荖叔仝置，與叔兄弟侄無干，並無重張典掛、交加不明為碍。如有不明，宝乙力抵當，不干艮主之事。园自絕賣之後，听從銀主耕管，永為己業，一賣千休，嗣後再不言貼，亦不敢言贖。此係二比甘愿，各無反悔。今欲有憑，立盡杜絕賣契乙紙付執為炤。 
再批明即日收过契面艮伍拾伍大員完足炤。 
為中人許待叔（諡號）
乾隆四拾伍年正月日
立盡杜絕賣契人許圻宝（花押）
知見人弟承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