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乾隆45年葫蘆墩崎仔下二社立合招墾闢字
※尺寸:長度-44.1cm / 寬度-47.1cm / 高度-0cm
※登錄號:2003.010.0041
※描述:本件為乾隆45年（1780）7月葫蘆墩崎仔下二社立合招墾闢字，番人阿馬轄敬師等6人，共同持有一處荒埔，因土地瘠瘦耕種失敗，招漢人王宜生前來開墾，首年每分貼租1石，第2年貼納租谷2石，第3年貼租3石。自辛丑年（乾隆46年，1781）起至癸卯年（乾隆48年，1783）冬止。期滿之日田主到田丈量，每年各納租栗。立約當日王宜生並給銀於下列番人：該旦郡乃6元、阿打歪師阜13元、阿馬轄敬師13元半、阿打歪馬栁20元、馬六干茅格5元、阿沐買老13元，共收去埔底銀70元5毫。「招墾闢字」：同「招批字」，墾戶或地主招募佃人開墾土地的契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