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臺北橋本新聞鋪發行民政長官官邸
※尺寸:長度-14.1cm / 寬度-9.1cm / 高度-0cm
※登錄號:2001.008.0236
※描述:1.本物件為以民政長官官邸為主題之明信片，其正面為民政長官官邸黑白照片，右下有1段文字「（臺北）民政長官公署」，左下有1段文字「THE CIVIL-GGOVERNCARS RESIDNCE FORMOSA。」；背面為明信片直式書寫面，以深藍色單色印刷，左上處為郵票黏貼處，上方有「郵便はかき」字樣，左下有一紅色橢圓戳印「山林」字樣，左側有「POST CARD」及2行字樣，由左至右為「CARTE POSTALE POSTKARTE」、「FOR ADDRESS ONLY」，中下有「臺北橋本書鋪發行」字樣，於郵票黏貼處及中央書寫處皆有鉛筆書寫之痕跡，但無法辨識。
2.日治時期，民政長官為臺灣各項政策的實際執行者，相當於今日行政院長，但其擁有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其中以後藤新平（1898-1906在任）最為著名，任內曾實施修鐵路、建港口、土地及人口調查、確立專賣制度等政策，而民政長官官邸則於二戰時遭到炸毀。
